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龙岗区教育局、财政局《关于龙岗区教育收费实行银行托收的通知》(深龙教通[2009]4号)及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纠风办《关于暂停部分教育收费项目的通知》(粤价[2013]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学生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收费标准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年级
| 收费标准
| 缴费金额合计
(预存)
|
类 别
| “一费制”收费
|
学杂费(学期)
| 住宿费(学期)
| 内宿生
| 外宿生
|
高一
| 普通生
| 1131
| 450
| 1581
| 1131
|
单位:元
二、相关事项:
1.请各位家长于2017年9月1日前,凭身份证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各网点办理开户事宜(已开户者无需再开户),并存入足够金额以供扣费。为保证银行托收扣款成功,存入的金额必须大于应缴金额,才能成功扣款,否则无法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注:信用卡及已注销的卡无法办理代扣业务)
2.学校根据学生的应缴费金额,通知银行托收扣款。
3.收费项目及标准已在学校公示栏上公布。
4.请于2017年9月1日前将填好的回执及已签名确认扣费的农业银行账户的复印件交班主任。
回执"………………………………………………………………………………………………
学生班别:高 ( )班 学生姓名:
农业银行扣款户名: 农业银行扣款账号:
扣款账号户主核对以上信息,并签名确认:
深圳市龙岗区平冈中学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收费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