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核,同时保管好两证,以备考核组随时查验。
2.考生于7月1日上午7:30—8:00到达考点,8:00进入候考室,8:30开始考试,8:45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体育、音乐考试时间为半天。
3.考生须自带必备的考核用具:体育类考生自备运动服(不得带有号码、单位等标识)、运动鞋等考核装备;音乐、舞蹈及表演类考生:考场提供钢琴、马林巴、架子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考生自带表演服装、鞋、道具、音乐(CD或U盘,须备份),考场提供音乐播放器。
4.考生不得将手机和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核现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
5.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任意走动,服从考核组统一安排。考核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地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6.送考人员(家长、领队老师等)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内。
7.患有传染性疾病仍坚持参加考核的考生须主动与考核组联系,考核组另行安排考场。
8.6月30日下午4:00以后考生可到校看考场。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